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居住权人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居住权人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

2024年02月27日 法妞问答律师

房屋是不动产之一,房屋拥有物权的,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其中用益物权又有多种,如承租权、居住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要设立的,那么子女长大后有没有居住权?

网友咨询:

居住权人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

律师解答:

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除非当事人约定可以让居住权人子女继续居住的。

因为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只能由享有居住权的公民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而且居住权是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的,所以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

律师补充:

居住权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6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