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一楼住户阻拦的怎么办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需求层次变化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快,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成为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热点问题。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高楼层住户乐见其成,低楼层住户却未必同意。
网友咨询: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一楼住户阻拦的怎么办?
律师解答:
1、首先尝试与一楼住户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反对的原因和意见,增进相互理解。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
2、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可以寻求第三方协助,如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机构。
3、诉讼解决。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有权请求排除妨害;如果其他业主阻挠施工造成损失,施工单位等受害人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律师补充:
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是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根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对于依法加装电梯行为,同一单元上下楼层业主、同一栋楼相邻单元业主、同一小区相邻楼栋业主均应当予以尊重和包容,不得违法阻挠施工。对于已经依法建成的电梯,反悔或者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请求拆除电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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