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名买房妹妹拒过户索赔,法院会怎么判?

婚姻家庭 黑龙江-哈尔滨 2023-08-17
2007年6月,婚姻不顺的老王与妹妹小王、妹夫小李口头约定,借用两人名义买房,一切费用由老王承担。2020年6月房贷提前还清,妹妹、妹夫却拒绝过户且更换门锁、挂盘销售。父母亲友多次协调无果,老人将两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并赔偿500万元。根据老王持有详细的购房出资证明及购房原始凭证,并其具有添置家电、支付日常开销等实际控制使用房屋的行为。法院依法确认老王与小王、小李存在口头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借名买房的行为会造成哪些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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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1,一旦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法院查明属于以借名买房的方式来规避国家政策的,一般不会判决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2,如果登记产权人陷入债务纠纷,债权人申请保全,房屋可能作为登记人的财产被法院拍卖;3,如果登记产权人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借名人的房子可能要不回来。
2023-08-17 15: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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