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帮养猫因太喜欢拒还,法院会怎么判?

合同纠纷 福建-福州 2023-08-16
范先生在宠物店购得一只宠物猫,取名“小米”。因为私人原因,范先生将“小米”送至张女士处寄养,并陆续将猫砂、猫粮等快递给张女士。之后范先生要求返还宠物猫,张女士却拒绝还猫,还表示不要钱只要猫,并在诉讼过程中将宠物猫更名为“宝贝”,购买宠物医疗险并办理宠物数字身份证来宣誓主权。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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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宠物主人和寄养方之间形成一种合同关系,双方在履行宠物寄养行为中均应恪守义务。寄养受托人负有宠物返还义务,在宠物主人请求返还或结束照顾时,不能拒绝退还。
本案中,范先生通过买卖的方式取得涉案猫的所有权,系该猫的所有权人,依法对猫咪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且提供证据证明其确实将名为“小米”的猫咪送至张女士处寄养。而张女士虽辩称其所养名为“宝贝”的猫为其偶然所得并未提供相应依据,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法院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猫咪。
2023-08-16 15: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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