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代持股权被强制执行,怎么办?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网友咨询:
代持股权被强制执行,怎么办?
律师解答:
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得到法律支持。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代持的股权可以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债权人明知代持协议存在时,被执行人(债务人)代持的股权不可以被强制执行。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依法登记的股东对外具有公示效力,名义股东的善意债权人权利具有优先性,实际投资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股东,股权代持人(名义股东)成为被执行人时,不能以其和实际投资人的约定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名义股东自身债务无法清偿,导致其代持的股权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导致实际出资人的合法利益受损,名义股东对此具有过错,其行为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实际出资人可以据此向名义股东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律师补充: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第一,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实际出资人可以基于二人之间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提起合同之诉。因名义股东本应减少的财产并没有减少,实际上还属于受益方,其收益与实际出资人利益受损没有法律依据,名义股东构成不当得利。实际出资人可以提起不当得利之诉。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通过强制执行股权程序,打破有限公司股东的人合性,针对已经被法院冻结的股权,建议公司积极与该股东沟通,尽快通过变价等方式偿还债务,避免因执行股权而让陌生人成为股东,给公司经营带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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