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股东未出席股东会可以行使表决权吗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网友咨询:
股东未出席股东会可以行使表决权吗?
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的股东可以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如果股东虽未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但已委托代理人出席,则代理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未出席股东会且无代理人出席的无法在会议上直接行使其表决权。
律师补充: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
(一)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四)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作出决议,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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