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炒期货血亏60万,谁担责?

合同纠纷 福建-福州 2023-07-21
吴某因理财找到余某咨询后,与余某就期货投资的交易事宜进行口头约定,投资期间产生的收益按四成分配给余某,但未签书面合同。期间,吴某的期货账户被强行平仓,出现严重亏损。吴某联系余某提出质疑,余某告知其继续等待,并保证一定将账户金额“做上去”,并推荐了“分析师”谭某,可谭某操作后还是亏损。随后,吴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决余某、谭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吴某47万余元。委托合同中造成损失的,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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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3-07-21 15: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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