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委托他人照看孩子,孩子出事谁担责?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自古以来,邻里之间都是互帮互助的。有的帮着照顾老人,有的帮助照看孩子。然而,有人好心帮忙却出了意外……
网友咨询:
委托他人照看孩子,孩子出事谁担责?
律师解答:
委托监护,是监护人难以履行监护职责,以监护人和受托人为主体,以监护职责的代为行使为主要内容的委托合同,可为有偿,也可系无偿。在委托监护法律关系中,受托人因接受委托而产生作为义务,故负有照看未成年人,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义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补充: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将监护权利委托给他人,其实质是双方建立了合同关系,受托方应当尽责完成委托事项。因过错造成损害的,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而孩子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也不能完全免除其作为监护人的抚养及安全保障的义务,父母的监护责任不因委托他人履行监护职责而完全免除。
监护人应明确自身职责,监护职责决不能“一托了之”,要加强对子女的照看、联络、监管,要选取有责任心的受托人、有资质的受托机构。受委托人、受托机构应该尽量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加强对被监护人的日常监管、照顾,及时主动与监护人进行沟通、反馈被监护人的日常情况,确保被监护人的自身安全。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