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小区遭大狗撕咬,谁担责?

损害赔偿 四川-成都 2023-10-17
10月16日,四川成都某小区内,一名女童遭到犬只袭击,引发关注。警方对此事进行了通报,称被咬女童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谁担责,如何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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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具体到本案,涉事恶犬出现在小区内,狗主人显然未尽到对犬只合理的看管义务,导致狗伤人事件发生,狗主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涉事恶犬是狗主人故意不栓绳在小区内遛,狗主人还要承担治安违法责任;如果涉事犬只属于禁止饲养的大型犬或者烈性犬。
2023-10-17 15: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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