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融资借款 >> 贷款买房竟要担保人?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为了怕收不回钱而出现银行破产,可能需要贷款人提供一个担保,而此时除了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现在的生活中非常流行贷款,如助学贷款,购房贷款等。贷款可以帮助人们解决一时的经济困难,让人们在足够长的时间内慢慢还清,缓解了一定的经济压力。当然,银行贷款肯定是需要担保的,那么,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
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
一、银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一)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一般担保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在银行进行贷款时,担保需要提供的材料缺一不可,因为它们都是极为重要的,它们能够有效地证明贷款人的真实身份和一些可靠信息,只要这样,银行贷款才能更加地顺利。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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