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游泳场馆内游泳时不幸意外受伤,责任由谁承担
游泳馆是发生滑倒摔伤事故最多的地方,地面与水接触后很容易造成滑倒事故,后果很严重。
网友咨询:
游泳时不幸意外受伤,责任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1、游泳馆。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游泳者。个人对于避免危险保障自身安全,具有一般注意义务,其在游泳场馆内活动,应当对地面湿滑等具有常识性的预见能力,故其对意外事故的发生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第三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补充: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实践中,该原则适用多集中在体育竞技活动、具有危险性的娱乐休闲活动及其他具有一定风险的活动。游泳并非高风险、高对抗性的体育竞技运动,而属于风险较低且可控的活动,受伤、骨折亦非游泳时的常见现象,故不适用“自甘风险”原则。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