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公交车急刹车造成乘客受伤,责任谁担
公交车是人们常见的交通工具之一,为城市居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因公交车突然刹车或突然启动导致乘客不慎摔倒的情况也屡有发生。
网友咨询:
公交车急刹车造成乘客受伤,责任谁担?
律师解答:
乘客上车投币后,与客运公司即形成了客运合同法律关系。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有合理的注意义务和提醒义务。乘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如公交车因争道抢行、急停急转、敞门行驶等造成乘客摔伤,那么公交公司及司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律师补充: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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