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未成年人侵权,被诉时已成年,原监护人还要担责吗
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都非常关心关注的话题。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也越来越完善,民法典更是规定许多条款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侵权,被诉时已成年,原监护人还要担责吗?
律师解答: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未成年时侵权,被诉时已成年,被侵权人请求原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赔偿费用可以先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支付。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或者合并请求监护人和受托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列为共同被告。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第六条 行为人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不满十八周岁,被诉时已满十八周岁的,被侵权人请求原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在判决中明确,赔偿费用可以先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支付。
前款规定情形,被侵权人仅起诉行为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申请追加原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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