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楼上漏水闹乌龙,谁为“拆家”买单?
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好的邻居关系不仅会增加生活幸福感,在遇到困难时也能相互帮助。但往往现实生活中还是会有很多麻烦事影响邻里关系,特别是很多人深受困扰的漏水问题,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玉林市玉州区的韦某接到物业人员电话,称其家厨房漏水,导致楼下302号房厨房楼顶滴水。韦某得知后主动拆除厨房瓷砖及橱柜查看原因,最终查明并非自家漏水。面对厨房一地狼藉,韦某某认为全怪物业公司误认自家漏水,于是要求物业公司帮忙恢复原状。遭到拒绝后,韦某某遂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期间得知业主房屋漏水的情况,积极通知相邻业主查看漏水原因并建议业主及时维修并无不当。且韦某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物业公司要求其进行拆除处理,物业公司仅仅是建议韦某查看,韦某在未查明真实原因的情况下,私自拆除与物业公司无关。但物业公司自愿出于人道主义补偿韦某1000元。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补偿经济损失1000元给韦某。
生活中遇到楼上漏水情况,应该如何维权?
楼下住户应当及时取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证据有以下七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这里所指的证据种类是指作为证据资料的不同表现形式。
如果楼上漏水导致房屋受损的,建议住户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房屋受损情况,用于证明房屋受损的原因以及房屋受损的具体位置和情况。
或者申请公证机关公证,邀请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公证。同时对于损失的赔偿范围,建议能请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如价格认证中心等,到现场进行评估。
一般情形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是最便捷的方法,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只能通过法院起诉解决,一方面请求对方及时修缮,停止侵害行为。另一方面可以请求对方赔偿因为漏水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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