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公共管道漏水造成业主损失,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公共水管漏水是物业管理中常见的问题,不仅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还可能导致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网友咨询:
公共管道漏水造成业主损失,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
1、屋面的防水工程是建筑工程设计的重要一环,如果在房屋的质量保修期内,出现屋面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渗漏现象,可以及时向房地产开发商反映,要求其及时进行修补处理,如果修补处理期间导致该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赔偿。
2、若在在房屋的质量保修期之外,可以通知物业进行处理。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主要看造成房屋漏水的原因是什么及物业在管理、维护中是否存在过错。物业公司未尽职责造成业主利益损失或损失的扩大,则其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果公共下水管漏水是有人私自改管道,维修和赔偿责任应该由业主个人来承担。
律师补充: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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