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组织拘禁审讯猫贩?官方通报来了!

刑事辩护 湖北-武汉 2023-03-03
近日,网传“苏州动物保护组织拘禁一名猫贩,并对其采取暴力殴打、强令下跪等方式进行‘拘禁审讯’”,相关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关注。经查,此事实为网络爱猫人士对虐猫者的报复之举,警方已对涉案的李某和牟某等人开展调查,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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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很典型的、针对虐猫者的报复事件。“虐猫”本身就是极其残忍和病态的行为,相关视频特别容易激发人内心的怒火和仇恨,对小猫等伴侣动物有深厚感情的人,会对虐猫者感到无比痛恨,难以容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他怎么对猫,我们就怎么对他”的报复行为,却极其不可取,不但涉嫌违法犯罪,会让自身付出沉重的代价。在本案中,李某领养猫却虐待的行为虽然可恶,但是自有法律严惩,牟某等人看不惯其恶行,可以依法报警处理,但是以关爱动物的之名,对李某动用私刑,其实就是以违法惩治违法,同样是不可取的!

该动物组织对其拘禁是否犯罪呢?

我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应当立刑事案件追诉。

李某虐猫涉嫌寻衅滋事,是违法还是犯罪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确定,但是动物组织成员对其拘禁、侮辱基本可以断定涉嫌非法拘禁罪,面临刑事追责!

虐待动物当然是非常残忍野蛮的行为,为任何文明社会所不容。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我们能通过暴力、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遏制和惩处。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但如果动物保护者善用法律武器,执法部门依然可以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对虐待动物并上网传播者进行处罚,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但如果不相信法律,不敬畏法律,动用私刑,以暴制暴,不但自身踏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无法达到保护动物的目的,还可能影响公众对动物保护的认知,让这项工作的推进更为艰难。
2023-03-03 16: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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