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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2年10月10日 法妞问答律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民事主体之间的资金往来也越来越频繁,民众对“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这一问题的关注也更多。对此,专业律师给出以下明确、详细的答案。

  网友咨询:

  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十九类典型合同之一,包括:1、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与借款人订立的借款合同;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后者。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与一般的合同一样,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但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即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求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还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实际提供借款。如果只是借贷双方或者多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而贷款人并没有向借款人实际提供借款,则该借款合同不成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另,该司法解释还规定,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至于该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无效,应当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上述第十三条的规定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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