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参与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成功后又悔拍的,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网友咨询:
参与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成功后又悔拍的,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律师解答:
网络司法拍卖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指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保障了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的“后悔权”。司法拍卖不同于一般网络购物,不可以随意反悔,竞买人如有意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竞买诉讼资产,务必要对竞拍物进行充分了解,不可以随意反悔,拍下拍品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尾款不仅保证金无法退回,还将面临处罚。
律师补充:
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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