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说转就转?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其实股权的转让是经常发生的,不同的公司也有不同的规定。其实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的股权。股东在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股东同意之后,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那么,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股东在向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如果违反上述程序与规定,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转让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无效。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明晰股权结构,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2、资产评估,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二、股权转让的种类有哪些?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
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
4、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
5、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
股东若是需要将自己手上的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出去,那么需要股东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相应的协议。若此时公司章程里面明确规定了,其他规定有优先购买权的话,那么在其他股东都不购买股权的时候,才能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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