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能享有股东资格吗
股权转让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
网友咨询: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能享有股东资格吗?
律师解答: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不意味着立即获得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请求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拒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转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律师补充:
股东名册是公司依照规定而置备的记载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情况的凭册。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取得和丧失股东资格的日期。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制作股东名册并置备于公司。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各股东所认购的股份种类及股份数;发行纸面形式的股票的,股票的编号;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六条 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请求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拒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转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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