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业主维权被开发商暴力掀翻,这是开发商还是黑恶势力
8月9日,重庆渝北区吾悦广场业主当天接房后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不满,所以部分业主来到北碚吾悦广场准备找开发商新城控股讨要说法,没想到新城控股的工作人员却掀翻了业主坐的沙发。11日 ,吾悦广场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事后双方都报警处理了。
针对这种情况,被掀翻在地的业主们完全可以向掀翻沙发的员工及新城控股索要人身损害赔偿,因为他们员工的这种行为就是一种故意伤害行为;而且由于他们员工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实施的这种伤害行为,所以作为工作单位的新城控股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至于实施伤害行为的员工本人更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针对工作人员这种掀翻业主坐的沙发的行为,新城控股是否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呢?
答案是需要。因为首先实施这种行为的人就是新城控股的工作人员,其次他们是在履行工作人员的时候实施的这种行为;又因为《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新城控股是需要为工作人员的这种行为承担对业主们的赔偿责任的。
业主应该怎样维权?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业主维权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1、要重视签订好合同。要求物业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要明确,每一项服务内容达到的服务标准要量化,比如说要求物业企业提供三级服务,公共楼道保洁每天清扫1次等。
2、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评判物业企业的服务是否到位。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业主评判物业企业的日常服务是否到位一定要依据合同,假如说合同约定物业企业每天清扫1次公共楼道,保洁人员按照约定做好了,就应当说物业企业该项服务到位,两次清扫之间的公共卫生需要业主自觉进行维护。
3、要明确维权责任人。明晰责任是业主维权的前提,业主在维权前一定要知道维权的对象。有的常因开发商遗留问题、未办理产权证、个人财产受损等原因与物业企业发生冲突,这些都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属于物业企业的职责范围。
4、是要理性维权。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调不了的可以到小区所在地的区县物业办申请调解,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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