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会有什么作用
预告登记是指在进行房屋等需要办理登记才能转移所有权的买卖时,由于某些情况不能立即办理登记,买方和卖方协商对该不动产进行预告登记,以防止对该不动产再次进行处理的制度。
网友咨询:
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会有什么作用?
律师解答:
保障权利人将来能够顺利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获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在购房过程中,买方通过预先登记,能够优先得到房屋的所有权。预告登记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保障借款人的权益。对于抵押贷款而言,借款人可能会获得更优惠的贷款利率。预告登记在房地产交易中也非常重要。如果有多个人同时对同一房屋进行登记,则预先登记的优先顺序将对后来的登记者产生影响。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一)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
(二)不动产买卖、抵押的;
(三)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告登记生效期间,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不动产权利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自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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