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你承担得起吗?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什么?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在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那么,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什么呢?
需要赔偿双倍工资。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四、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五、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1、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只要发生了用工的事实,签订劳动合同就是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不可以逃避为劳动者买社保等强制性责任,而且,还会面临给付两倍工资甚至会被罚款等对己非常不利的法律责任,另外,还不利于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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