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公司安排员工节假日加班的,员工能否拒绝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网友咨询:
公司安排员工节假日加班的,员工能否拒绝?
律师解答:
我国劳动法律体系明确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劳动者有权拒绝非自愿的加班要求。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的,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如果公司因上述原因安排员工加班,员工拒绝的,公司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律师补充:
对于劳动者主张的加班事实应当提供如下证据:如向劳动者发出的加班指令、通知,任务单或者工作邮件、微信通知等;劳动者在工作任务单上的工作交接记录、加班申请及审批记录、超时工作日志、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等;劳动者已经完成加班任务的证据,如加班报销费用凭证、未支付加班费的证据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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