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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概念是什么,融资租赁的方式有什么?

2022年08月10日 法妞问答律师

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应的,确定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合同分为很多不同的种类,若当事人是需要进行融资租赁的话,那么就需要具体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了。那么,融资租赁的方式有什么呢?

1、经营性租赁。经营性租赁是指租赁资产反映在出租人资产账上,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由出租人留有一定的租赁物残值处置风险的交易,是非全额清偿的租赁。

2、直接融资性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向承租人指定出卖人,按承租人同意的条件,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资产货物,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资本货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

3、出售回租。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租赁方式。用于承租人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存量资产盘活。

4、委托租赁。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一、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征?

1、租赁物应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租赁物应是使用权能够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物,如果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则违背了融资租赁的交易性质,不可能成为融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3、租赁物应是不可消耗物,能够重复使用;

4、租赁物不应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消费品,由于目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还不包括自然人。

二、融资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租赁物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对租赁物的选择来购买。

2、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租赁物的大部分或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3、租赁物一般是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对租赁物的选择来购买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4、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5、承租人应履行占有承租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6、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7、当事人约定租赁期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的,承租人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的,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回。

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是难免会遇到自己的资金不太充足,但是需要购买一些设备或者是其他的用品的情况的,此时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的是,是可以及时的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可以聘请专业的人士来帮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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