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融资借款 >>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存在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等。
网友咨询:
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融资租赁合同都有以下几种无效的情形:
1.因出租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签订的合同无效。
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在法律上是有特别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应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金融租赁公司。
2.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合同无效。
3.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合同无效。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
这里所指的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如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违反了刑事法律,或者行政管理法规。
律师补充:
融资租赁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七百三十五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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