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融资借款 >> 银行贷款无力偿还的怎么办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规定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
网友咨询:
银行贷款无力偿还的怎么办?
律师解答:
只要超过了指定的时间点,哪怕只晚一天,也算逾期。银行贷款无力偿还的:
1、跟贷款银行沟通。遇到资金困难,可以向银行申请,对房贷合同条款进行调整,延长贷款期限,降低月供金额,或者调整还款方式为不等额还款。
2、可以找亲友借钱暂时偿还银行贷款,先解决眼前的困境,避免贷款逾期带来的更严重后果。
3、如果名下有闲置的资产,如房产、车辆、珠宝首饰等,可以考虑将其出售变现。
4、如果协商无果,银行可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拍卖财产等措施。如果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面临刑事责任。
律师补充: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与借款人依法订立书面合同,载明贷款种类、用途、数额、年化利率、期限、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事项。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实际需求、收入水平、资产状况、总体负债等情况进行审查,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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