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入职时已超过退休年龄还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网友咨询:
入职时已超过退休年龄还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律师解答:
我国虽然规定了退休制度,但还是有一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工作岗位上提供劳动,劳动者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要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如果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其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员工入职时,因为本人既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参加城镇居民社会保险或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等,而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且不享受任何养老保险待遇,这些人员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之间建立的用工关系可以建立劳动关系。
律师补充:
劳动关系的认定应以实质要件为判断标准,从经济、人身从属性出发,辨析劳动关系建立的本质特征。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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