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过质保期房屋漏水,开发商有责任吗
房屋漏水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时有遇到,特别是对于一些老旧小区来说,成为了最为困扰百姓生活的一件烦心事。
网友咨询:
过质保期房屋漏水,开发商有责任吗?
律师解答:
房屋漏水在质保期内,业主的损失应获赔偿,房屋隐藏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无法自然显现,开发商仍有保修义务。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律师补充: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