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什么情形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
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那么,什么情形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
律师解答: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如下: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补充:
哪此人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以上”应当包括本数。
2.董事。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监事机构。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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