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股权纠纷 >> 股票期权行权所得是否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期权是一种能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特定资产的权利。股票期权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众多方法之一,属于长期激励的范畴。
网友咨询:
股票期权行权所得是否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被授予股票期权,行使期权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一方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视为“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的范畴。员工股票期权实际构成了公司对员工劳动付出的一项报酬,股票期权所得应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但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情况下除外。
婚前持有股票期权:对于婚前行权,因该期权取得时间亦在婚前,故该行权收益应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婚前财产。
律师补充: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上市公司采用其他方法确定行权价格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