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正式入职的时候,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既能明确双方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也能制定一些保障自身权益的条例。很多人会认为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一样的,这是错误的。那么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一方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
2、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这种关系包括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需方提供劳动,只发生财产关系,双方之间的法律地位从始至终是平等的。
3、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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