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签订劳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我国《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是保护劳动者,降低劳动者的风险;但并非所有劳动者都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非所有的工作,都适合签订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签订劳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解答:
劳务合同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劳务合同即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即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企业可与下列人员签订劳务合同:1、高校在读大学生;2、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返聘人员;3、其他临时性工作人员。
劳务合同中的注意事项:1、求职者与用人单位若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议合同,这种口头合同对求职者是相当不利的。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提供劳务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3、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4、在劳务合同中明确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5、明确用人单位是否是合法企业,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6、确认解决争议的方法,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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