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不是工伤
工伤一般是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遭遇事故、伤害。那么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不是工伤呢?
网友咨询: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不是工伤?
律师解答:
不是所有在单位场所发生的“突发疾病”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中的“突发疾病”对发病的时间、场所、抢救时间、疾病程度有明确规定,只有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在工作时间中发病;
2、发病当时在工作岗位上;
3、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才可以视同为工伤。
视同工伤情形是基于扩大职工权益保障范围的目的,将部分与工作没有直接关联,但因特殊原因需要通过社会保险予以保障的伤亡。因视同工伤属于通常意义上因工伤亡之外的扩大保护,故对视同工伤的判定,应当严格掌握,不宜对视同条件随意扩大解释,不合理扩大视同工伤的保护范围。
律师补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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