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在家加班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关系着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网友咨询:
在家加班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律师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视同工伤。职工在家加班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人社部门在审查时需要结合不同的情形,要求职工家属和用人单位举证,以判断是否符合规定情形。
如果可以证明在家的加班是单位认可的加班行为,受伤时确实在工作,当然可以算成工伤。工作时间,不仅仅包括劳动合同中规定的8个小时工作时间,还包括了劳动者为了从事劳动所需要的额外时间。工作岗位不等于工作场所,工作岗位是指劳动者从事劳动所需要的位置以及状态。若劳动者是根据单位的要求居家办公,那么其在“家”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家”可以视为工作地点。
律师补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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