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周末打卡索要加班工资,会获得法律支持吗?

劳动工伤 湖北-武汉 2024-01-15
刘某在担任店长期间,区域经理要求所属门店的店长在周五、周六实施“周末收益班打卡制度”,即周五、周六23时30分在公司微信群上传标注有打卡地点的自拍照和当日酒店经营报表,汇报当日工作成果。2022年4月,该酒店以刘某不胜任岗位为由,通知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刘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3万余元。对此,酒店方则辩称,对于正常的加班,公司规定了加班审批制度,员工在系统上提交加班申请,经审批后可以认定为加班。会获得法律支持吗?
有类似法律问题?点击立即获取律师更精准解答
立即提问
律师解答
法院认为,根据聊天记录内容及刘某的工作职责可知,刘某在周五下班后及休息日,利用社交媒体进行工作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且刘某提交的排班表能够证明酒店安排其在周五、周六完成一定工作的事实,该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应当认定为加班,酒店应支付加班工资。据此,法院综合考虑刘某加班的频率、时长、内容及其薪资标准,酌定酒店应向其支付收益班加班和未调休部分的加班工资共计2.4万元。
2024-01-15 14:29:57
相关法律问答
更多>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2分钟前微信小程序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2分钟前微信小程序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 400-618-8116
法妞问答 -- 3分钟100%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经碰到底线
问题还没解决,可以咨询律师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