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员工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因为经济效益,会经常安排员工加班,更有甚者,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地规定了员工不得拒绝公司合理的加班安排,一旦拒绝的,公司可以给予员工警告处分,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是否可以拒绝加班呢?员工因不加班就被开除,这合法吗?
员工可以拒绝加班,休息权属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剥夺。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如果公司因上述原因安排员工加班,员工拒绝的,公司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公司因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应当给予员工相应的补休。员工拒绝加班本身不会直接导致员工需要赔偿公司损失,但是若员工违法拒绝加班并因其拒绝加班的行为造成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则员工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如果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给予处分或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可以此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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