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所谓房屋租赁合同陷入“僵局”,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届满,合同双方对于合同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下去产生了较大争议,致使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基础完全丧失或者几近丧失的境地。本案中,双方已无法达成继续履行涉案租赁合同的合意,且该类合同的义务难以强制履行,在事实上已经形成合同僵局。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及兼顾双方利益的公平原则,法院最终依法判决涉案合同于2022年12月解除,章某应向汤某支付违约金4万元。
2023-10-08 14: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