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搭便车出意外,责任谁来担?
近日,男子好意搭朋友一程,出车祸后被告上法庭的消息引发关注。
本案中被告被认定负全责,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赖某属于“好意同乘”并无重大过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当减轻供乘人的赔偿责任,故依法酌定责任比例为:驾驶人(被告)赖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原告黎某自负30%的责任。
所以,在好意同乘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免费搭乘人损害,被搭乘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被搭乘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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