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车位失败愤怒撞车,违法吗?

交通事故 北京-通州区 2023-09-14
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该案中,被告李先生因为抢车位与张女士发生口角,愤怒的李先生开车冲撞张女士的车辆。张女士报警后,李先生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车辆修复期间,张女士认为因此产生的交通费470元以及给她造成的精神损失费1000元,都应由被告承担,所以将李先生诉至法院。法院会怎么判?
有类似法律问题?点击立即获取律师更精准解答
立即提问
律师解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本案中,李先生故意将张女士的车辆撞坏,构成古语毁坏财物的行为。最终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李先生将张女士的车辆撞坏,应赔偿张女士实际花费的车辆修理费及交通费。对于精神损失费,由于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后果,法院未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张女士车辆维修费、交通费共计12900元。
2023-09-14 15:43:30
相关法律问答
更多>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1分钟前微信小程序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问题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和律师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V1专属律师解答问题
1分钟前微信小程序用户获得帮助
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 400-618-8116
法妞问答 -- 3分钟100%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经碰到底线
问题还没解决,可以咨询律师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