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故意抢走支援重庆山火捐赠的爱心红包,违法吗
近日重庆多地发生山火,多方力量正全力救援,一些爱心人士也在后方募捐为灭火救灾出力。8月24日,两个爱心公益群里,竟有人故意抢走他人的捐款红包,然后火速退群,令群友们气愤不已。
故意抢走支持的爱心红包,违法吗
此案中,故意抢走捐款红包的人的行为将涉嫌盗窃。如果红包看不出指向性,他人领走则属于侵占,因为捐款人发出的红包是有明确指向性,有明确收款人的,也就是说当红包发出后,红包的财产权就转化到被捐款人身上了;这种情况下就只有被捐款人才可以领取红包,其他人如果恶意领取就是在盗窃他人的合法财产。但由于此案涉案金额较小,所以对于两个领走红包的人,给予治安处罚。由于他们盗窃的是救援捐款,可以说情节非常恶劣,所以对他们可能会顶格处罚;具体来说对他们可以处10-15日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日常生活中,人们在微信群内发红包、抢红包已经成了一项活跃群内气氛,祝贺喜事的“娱乐活动”。发红包者自愿在群内发放金额不等、份数不等的红包,抢红包者则可以抢到金额不等的红包,发红包与抢红包者构成赠予关系,与违法犯罪没有关系。但是,并非所有的“抢红包”行为都是娱乐活动。无视规则,偷抢具有专门属性,指向特定权利人的红包的,已经涉嫌违法乃至犯罪。因为,专属红包内的财产是有权属的,是指向特定权利人的,并不是谁都可以抢的随机红包。因而,明知他人在微信群内向特殊对象发送专属红包而“抢走”的行为显然涉嫌违法,金额较大者则构成盗窃罪。
该事件显然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微信群内的红包并不是想抢就能随便抢的。抢红包前,理当先判明该红包是供群友娱乐随便抢的红包,还是具有专门归属的红包,如果是专属红包,就不能“伸手”。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