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行动失败,男子先后6次怒砸隔壁家摄像头,法律后果是什么?
刑事辩护
上海-黄浦区
2024-01-06
2021年7月,小高骑电动车路过某村一户人家时,欲入户行窃,正准备进入时,发现隔壁小郑家的墙角处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正好对准了其所在位置。小高因此放弃实施此次盗窃,2021年至2023年期间,小高先后六次使用木棍、撑衣杆等工具,以捅戳、拉拽的方式,将小郑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背后的线路拉断,导致摄像头损坏无法正常使用,以达泄愤的目的。2023年3月23日,小高主动投案,鉴于被告人小高系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且已通过赔偿方式取得被害人小郑的谅解。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小高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那么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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