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板检查劳工的稽效检查不合格,单位能违法解聘劳工么?

劳动工伤 吉林-长春 2022-10-20
单位检查人员来了,发现劳工稽效检查不合格,单位能违法解聘劳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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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如果劳工绩效不合格,需要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这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能满足以上条件,直接以绩效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2-10-20 09: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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