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醉酒驾车,不配合检查后果会很严重
被告人刘某勇酒后驾驶小型普通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因害怕检查驾车逃逸。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4mg/100ml,随后对其抽血检验,结果刘某勇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88mg/100ml。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勇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结合被告人刘某勇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等量刑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此,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为躲避检查而驾车逃逸、抗拒检查等行为均属于从重情节,会依照刑法进行判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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