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失信被执行人出入境是否受限?
在面对债务的情况越来越多时,此时就涉及到失信的问题,好多人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那么,失信被执行人是否能够出入境?
网友咨询:
失信被执行人出入境是否受限?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温梅豪律师解答:
我国没有明确规定,限制失信执行人不能出入境,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失信执行人会被限制乘坐飞机,失信被执行人出入境会受到一定影响。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般来说,限制出境只有在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之后才能采取,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依法采取。在限制出境期间,如果被执行人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的,法院应该及时解除限制出境的措施。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温梅豪律师解析: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去除的方式如下:
1.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并且人民法院通过审查。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等其他法定情形,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温梅豪律师简介
温梅豪,中共预备党员,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河北医科大学,从事临床工作十几年,一次性通过全国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是聊城市唯一同时拥有医生、律师双重证书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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