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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只要遵照法院裁决结果,执行了与自己相关责任和义务,法院会在三天内给予解除。不过,如果是属于抗拒执行的情形,那么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年时间。要是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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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拉入失信黑名单多长时间可以解除?
浙江浙平律师事务所王中强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只要遵照法院裁决结果,执行了与自己相关责任和义务,法院会在三天内给予解除。不过,如果是属于抗拒执行的情形,那么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年时间。要是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浙江浙平律师事务所王中强律师解析:
一、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二、有纳入期限的,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王中强律师简介
咨询热线:13757387593 王中强律师,1973年1月出生, 中共党员,浙江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结业。1990年参加工作,1997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同年入党,现任平湖市司法局党总支委员,浙江浙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并担任中共平湖市委、浙江中筑置业有限公司、哈蒙冷却(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根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亳州根宝废旧物资有限公司、江西泷华健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安吉申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坚仕箱包有限公司、嘉兴东山建设有限公司、嘉兴中岳热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十余家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王 中强律师至今已经办理刑事案件300余件,民事案件千余件,知识产权案件50余件,并在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案件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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