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融资借款 >> 民间融资有哪些方式?民间融资存在哪些风险?
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一些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那么,民间融资有哪些方式?民间融资存在哪些风险?
一、民间融资有哪些方式?
1、民间借贷
从调查看,民间借贷是民间融资的传统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此种形式借贷的规模较小,在农村比较常见,但涉及面较大,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上万元,融资主体主要为自然人或农户,借贷双方关系较为密切,一般是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用,主要是应付短期生活急需,有一定的预期还款来源,这种借贷多为口头协议,不计付利息或利息低微,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二是“高利借贷”,这是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主要是用于个体、民营等企业的生产周转需要。
2、有价证券融资
近几年民间融资除民间借贷外,又增加了存单、债券甚至房地产等不动产内容。这些存单、债券等,主要是借款人用于抵押、质押贷款,部分借贷人之间还要收取一定的差额利息或手续费。
3、票据贴现融资
由于银行汇票风险系数较低,加之银行办理贴现需要增值税票、购销合同等,要求严格,手续繁琐,时效性差,一些银行对小面额银行承兑汇票不予办理贴现,使小面额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多为民营企业)的票据无法变现,影响资金周转,所以持票人宁愿持票到经营规模较大的民营商贸行融资,既不需要税票,也不需要购销合同,仅凭中间人的介绍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书,持票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处拿到现金。
4、企业内部集资
由于多方面原因,企业从银行、信用社难以获得贷款支持,在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向职工集资,有的以“保证金”为名向职工集资,这种集资方式利率一般相当或略高于同期贷款利率。
二、民间融资存在哪些风险?
1、在民间金融中,一旦融资方违约,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初目的已无法实现,这对双方来说都是损失,降低了交易的效率。
2、民间金融市场上,以投资为名行诈骗之实的群体性敛财活动,往往以虚假承诺高利回报为诱饵、编造暴利经营项目、蒙蔽参与人员,设计行业领域多、受骗人员广,资金来源复杂,易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稳定问题。
3、大量的资金脱离了政府的监管范围,严重扰乱了市场,使政府的宏观调控得不到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以上就是“民间融资有哪些方式?民间融资存在哪些风险?”的相关内容,民间融资的方式有民间借贷、有价证券融资、票据贴现融资、企业内部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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