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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年07月05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当今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社会形态与经济秩序也随之呈现全球化的趋势,在此大背景之下产生的人口流动使涉外婚姻在我国日渐普遍。不过,涉外婚姻往往因双方在传统习俗、意识形态、成长经历、以及对新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差异而导致不稳定,因此涉外离婚案件在我国离婚纠纷案件中也占据着不容忽视的比重,而谈及涉外案件的处理,通常业内惯行顺序是首先考量管辖权,其次确定时效和法律适用问题,最后才会确定事实和法律。
当今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社会形态与经济秩序也随之呈现全球化的趋势,在此大背景之下产生的人口流动使涉外婚姻在我国日渐普遍。不过,涉外婚姻往往因双方在传统习俗、意识形态、成长经历、以及对新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差异而导致不稳定,因此涉外离婚案件在我国离婚纠纷案件中也占据着不容忽视的比重,而谈及涉外案件的处理,通常业内惯行顺序是首先考量管辖权,其次确定时效和法律适用问题,最后才会确定事实和法律。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一、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另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为原则。
二、涉外离婚应注意什么问题?
1、外国人的户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
2、关于外国人姓名的写法。
3、外国人的住址。
4、要由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来翻译。
5、起诉书的内容要尽量简单化。
6、国内诉讼离婚案件多是以调解书结案,但涉外案件应该尽量以判决书结案。
7、双方协议离婚的,一方不回国而委托国内律师代办的,最好由国内一方作原告,国外一方作被告,而且要等办妥公证认证手续后再立案,这样最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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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涉外离婚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涉外法律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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