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涉外法律 >> 关于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有何规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网友咨询:
关于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外国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律师补充: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2)外国公司必须指定在中国境内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
(3)外国公司必须向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4)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第二百四十四条 外国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