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股权纠纷 >> 股权登记需要哪些步骤,是怎样的?
现如今大家都开始了解一些关于投资项目的事情,毕竟将口袋里的钱放在银行利息也不多,就想要钱生钱。股权登记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过户的关键所在。那么股权登记需要哪些步骤,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股权登记需要哪些步骤,是怎样的?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牟楠律师解答:
股权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发行公司的委托,将其所有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注册登记。
股权登记的程序: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
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牟楠律师解析:
登记根据其目的和功能,可以将登记行为分为设权性登记和宣示性登记。设权性登记,是指不经登记就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例如,公司的设立登记,如果未经登记,公司的主体资格不能存在,不能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各类交易活动。登记赋予了公司成为民事主体的权利。宣示性登记,是指法律关系的产生和存续并不因登记行为的行使与否而受到影响,在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有效存在,登记与否只是产生善意第三人是否能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影响。
工商机关对股权的登记只是一种宣示性登记,只要投资人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后,股东名册对投资人的情况进行了记载,那么投资人就可以向公司主张其股权。也就是说,公司股东名册对股东情况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而工商机关所作的登记只是宣示性登记,具有公示的效力。如果仅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了股东情况,公司未到工商机关进行登记,则股东的权利只能向公司主张而不能对抗以工商登记为依据而主张权利的第三人。
牟楠律师执业已九年,现在是高文所合伙人,专门从事民商事诉讼及仲裁业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是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得到客户的欢迎与认可。牟楠律师擅长沟通,用直白语言讲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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